乎是满山遍野,上头告诉我们,这还是第一次,他们命令我们治好所有的人。”
“这又怎么样?您没有看到我的证十件吗?”
“你知道我们实在是太忙了!我当然非常抱歉,列兵,如果事先知道……”
“让您的道歉见鬼去吧。”我打断他说,“我要见总检察官!”
“你怎么啦?真的想要……”
“我的确这么想。”我再次打断他说,“这不仅仅因为我是个懂法律的人,我要用比较合适的形式提出上诉,会见总检察官是我应有的权利,你们这群该死的!”
他们三人窃窃私语,而我则认真地检查了自已。应当承认这些婆罗门们的工作难度确实很大,当然并不是那么好,无法和战争初期的手术相比.皮肤移植得比较草率,有些内脏我也感到不大对头,右手竟比左手长出了两英寸——这又有什么办法呢?只好凑合算了。
他们说完话以后,就把我的军服递给我,于是我穿上衣服。
“关于和检察官会见的事情。”他们中有一个人说,“那是有困难的,你也看见……”
艮长话短说吧,他们没有让我见到总检察官,代替他的是一个身材高大,好心肠的中尉。是那种富有经验的老军人。他们和你谈活时会充满理解与同情,给你信心,让你感到你的事情根本不值一提。解决起来又那么简单,不费吹灰之力。
“有什么事情吗,列兵?”他问道,“据说,只是因为把您从死人变成可活人,您就十胡十缠蛮搅吗?”
“你说得对。”我回答说,“就是按照战时法律,每个普通士兵也都是有合法权利的,难道这也是无中生有吗?”
“邡当然不是。”中尉说,“为什么您要这么说……”
“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职责。”我继续说,“我在部队有17年了,其中有8年是在前线度过的。曾经三次战死,又三次被复十活。按照规定,战士在三次复十活以后,每个人的十十尸十十体都有权不再受到十騷十扰。我正属于这种情况——您可以看看证十件,上面一切都记着呢!而我却又再次被复十活了!这些鬼医生干的全是些糊涂事,我对此一点也不领情,我正想发安静静地就此长眠。”
“俗话说,好死不如歹活呀。”中尉反驳说,“人只要活着,那总有机会退伍的。而且您得知道,目前人手很缺……但是今后总是会有机会的。”
“我的机会已经有了。”我回答,“我本人情愿死掉。”
“找可以向您保证,再过六个月以后……”
“我现在就要死。”我彬彬有礼地说,“按照战时法律,我具有这个光荣的权利。”
“当然,没人会不同意这一点的。”他依然面带微笑地说,“但是战争中总是会出点差错的,特别是在这样的战争中。”
这时他背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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