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白讲他并不介意佩珑有点小爱好,况且她那些恶毒的小伎俩在他眼里尽数都是可爱,好似谁惹到她都是活该。
佩珑每日的去向自有人来向他报备,万显山甚至独自回想了一阵,末了还是没把赛玉楼的样子记起来。
当初睡过不止一次,也知道赛玉楼当过名旦挑过班,但真说起这个名字,他依旧是只想得起人,记不清面目。
记不清也不要紧,她必定是没有他的佩珑可爱。
他看出佩珑今天不是一般的高兴,她的眉梢眼角都是戏,可眼神骗不了他,她高兴的不同以往,说是一个人偷偷摘下星星摘了月亮也不为过,几乎就是小人得志的劲头。
她一定是得到过什么好处,或将要得到好处,才会乐成这样。
小人得志,该罚。
万显山放下筷子,开始用他那双识人千遍的慧眼,在她身上来回打转。
他看由他看,王佩珑吃饭、吃零食、吃沙琪玛,她把万宅当成了半个领地,不过一点都没有大展宏图的意思,只是非常不想做万显山的姨太太,但是不做也不能得罪他,她遇到困难时的宗旨就是先活命,后逃命,保命为上。
从全局来考虑,她还是想在万显山的手下好过一点的。
她不是老吃客、不是强迫症,不是非要往嘴里不停的塞东西,只是不吃东西,她就必定要跟万显山开始说话;
她不想和他说话。
沙琪玛放了一篮子,她一个人就吃下半篮子,万显山不说还好,一说她就感觉噎得慌,便站起身来,想拿放在不远的茶壶去倒,走动的时候露出旗袍里的小腿,匀称修长,肤色白皙,堪称是一双唱戏的好腿。
万显山云淡风轻地往她那条低开叉里瞟过一眼,直到王佩珑回来,先为他添了一杯清茶,再为自己添另一杯,端起来要喝的时候,他才收回眼神,幽幽地指出:“你左边的丝袜缝没有对准,抽了根丝。”
声音不大,却很有分量,足够叫一个普通人脊梁骨发软,浑身发僵。
尤其,那个人还是做贼心虚。
“玻璃丝袜,要勾破不太容易,你早上出门前还不是这样。”
只见万显山姿态闲适,闲适的可恨,更由此发问道:“说吧,今天到底去做什么了?”
他本就生的人高马大,个人习惯也很好,在自己家里都是站如松坐如钟,不管怎么看,都是很有派头的。
王佩珑坐在那里,愈发察觉出万显山的高大,还有自己的娇小,她想自己现在这个坐姿肯定僵的难看,不过难看比吓到摔地上还是要好一点,她虽说僵的只剩下脑子,不过总算脑子还在。
在万显山的眼皮子底下,她的头脑开始飞速运转。
幸好一口茶还没喝进去,喝进去的话必定会呛到,呛到就说明心里有鬼,那就完了。
这么想着,手里的茶杯便端的四平八稳,一点没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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