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九章 审问_走尸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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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时候,整个村子已经清理的一干二净,找不出一点儿破绽。再加上做这方面的生意,价值非常高,他们也会打点门路,这世界上,总会有那么些为了钱财变得猪狗不如的贪官,两相结合下,这些罪犯就更猖獗了。基层很多警察,即便有那么心想办案,往往领导稍微使点儿绊子,抓捕行动就吹了,回去之后,还得因为功亏一篑浪费警力被上级责骂。

  若单是这样也就罢了,有些民众不知其中内情,将警察骂的狗血淋头,办事儿的底层人员三面受到夹击,别提多窝囊了。

  这附近买卖人口的势力很多,这大姐只是其中一个,势力,算的上是中等,还不算最大的。

  而现在,除却被我们捆绑的二十来号人外,营地里还有四十多号人。这四十多号人里,有二十多号是大姐的直系手下。都有枪,晚上是轮流值岗的。剩下的十多号人是原住民,不属于大姐管,平时各自做各自的‘营生’。但由于唇亡齿寒的关系,所以如果大姐这边出了事儿,这些原住民也会帮忙遮掩,反之亦然。

  这帮人身上有手机,这地方由于山高林密,所以信号很不好,现在已经出了信号区,大姐那边是联系不上他们的,要一直等到了缅甸境内,上了公路才能联系上。

  上公路,大概是明天早上的事,也就是说,明天早上,大姐就会联系他们。

  了解这一情况后,我们将他们的通讯工具全部给搜了。

  这时,二毛说道:“这二十多个人现在怎么办?咱们证据确凿,不如报警处理吧?”

  宋侨明直接在他后脑勺来了一下,低喝道:“报什么警,傻样儿。现在证据确凿,警察来了,确实可以抓他们,但咱们的装备还在寨子里,那里面什么违禁品都有,你想跟着一起进局子吗?”顿了顿,宋侨明又道:“再说了,这二十多个人被咱们阉了,咱们也要坐牢的!”

  现代法律,可不赞成以暴制暴,类似的案例太多了,我看过一个报道,一个姑娘下夜班,遇到一个男的**,恰好姑娘比较有心眼,身上带了把折叠刀,挣扎间将人给捅死了,后来却被判了刑,说是自卫过度。

  这个自卫过度就看怎么定性了,你被**过后再杀人,或许能无罪释放,但歹徒最终没有成功**你,你却把人杀了,这就不行了。

  法律总是有些漏洞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的,我们现在的情况和上面那个案例也差不多,如果我们几个已经被卖去接客了,那阉了他们也没事儿,但现在我们几个好好的,把人给阉了,那就有问题了。

  再加上我们自己也弄了很多违禁品,这要是警察来了一搜,我们也得跟着这伙儿人贩子陪葬。

  宋侨明说了个中缘由,我不由觉得憋气,道:“那咱们不报警,就任由这帮人为非作歹下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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