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7章 被玫瑰冰粉征服_美食:随机摆摊,游遍河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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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的样子,第一次这么直观的了解到徐尽欢对于厨艺的热爱,以前觉得徐尽欢厨艺好,没想过当厨师,居然是出来摆摊,他就以为这人爱好就是摆摊。

  现在他觉得自己想错了。

  “老弟,你有啥建议吗?”尹群越真诚的发问,他看得出来,老弟对烹饪是有独到见解的。

  “其实加番茄汁会更好,新鲜的番茄汁,你不需要害怕番茄会破坏猪肉原本的色泽,只要火候得当,一样可以在保持表皮酥脆的同时让去掉猪皮和肥肉产生的油腻口感。”

  真的离不开火候,对于火候掌控的熟练程度才是一道菜成功的关键,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厨师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招牌菜,但这招牌菜只有一两道的原因。

  因为每一道菜需要的火候大小程度都不一样。

  老板一脸激动的握住徐尽欢的手,知音!!真的是知音!

  “老弟,你以后有空了都来老哥这边吃饭,老哥喜欢和你聊天。”尹群越他越想越激动,甚至现在都想去后厨开火炒菜。

  短短的一个小时,徐尽欢和尹群越两人就已经老哥老弟的称呼对方了。

  不同的厨师也有自己不同的做菜喜好。

  有些人是创新类,喜欢做一些丰富的食物。

  有些人是传统党,喜欢从古至今一直流行的家常菜。

  而有些人就是保守党,更愿意按照已经固有的食材搭配进行烹饪。

  尹群越显然就是保守党,有一定的创新思想吗,但是不想为此做出改变。

  要说徐尽欢是什么党...那就是...杂交党。

  又半个小时过去

  徐尽欢和季温书两个人已经吃的巨饱,特别是季温书一个小时之前刚吃了满满一份扬州炒饭。

  “欢儿啊,你推荐的这家店真心不错。”季温书看着一桌的狼藉,默默地收拾起来。

  “那是,我都说了要相信我。”

  是相信统,统就是最牛滴,他自己都没有统了解自己最爱吃什么东西。

  看着季温书收拾桌面,徐尽欢也不闲着。

  开始搭把手,吃饭完就是要收拾好是季温书从小到大的家教,而徐尽欢则是习惯。

  一边收拾还一边嘚瑟:“以后想吃好吃的都来找我,我带你发掘新菜品。”

  此时店里来了新客人,徐尽欢和自己的老哥告别之后就离开了。

  一路上季温书和小花玩的可谓是不亦乐乎。

  自己的好大儿不粘自己了怎么办?

  小花好像注意到了徐尽欢幽怨的气息,转过猫脑袋卖了个萌。

  徐尽欢顿时阴霾消散,但是下一秒小花就转头埋入季温书的怀里。

  徐尽欢笑容顿时龟裂,好大儿绝对是故意的!!绝对!!!

  “哈哈哈,欢儿啊,你的小花不粘你呀?”季温书也不知道为啥小花这么粘着他,他也不是什么吸猫体质啊?

  特别是他姐姐家那只大胖猪,每次见他都龇牙咧嘴的。

  有那只大猪猫在,他现在都不敢去姐姐家蹭饭了。

  他姐夫做饭也很好吃,但是现在认识了徐尽欢,他突然觉得不去也行了。

  古镇的行人不多,徐尽欢走出热闹的街道,无意间进入了一个村庄,这边都是本地的住民。

  有些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安静的聊天,有很多老人都穿着少数民族服装,徐尽欢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服饰,不由得上前聊了几句。

  有些则是非常惬意的放着徐尽欢听不懂的方言老歌在午睡。

  整片村庄充斥着一种安静祥和的气息。

  于是乎说好要散步消食的徐尽欢此时正在一个老乡家门口,老乡拿了两个椅子给他们。

  徐尽欢就这么在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,又时不时和老乡或者季温书聊上两句,小花在一旁打着鼾鼾做着美梦。

  四月初下午两点的太阳不是特别晒人,似有若无的风吹在周围,各种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花香传入鼻尖。

  顿感困意袭卷

  直至下午六点...才悠悠醒来。

  眯着个眼睛看着村庄外的落日,这个村庄的海拔比较高,徐尽欢就这么误打误撞的进了个村庄,又误打误撞的睡了个午觉,又又误打误撞的看了场落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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