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八十二章 安排妥當_皇城探事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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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吳晨一聽便明白了,這祖孫二人很有可能是偷著出來的,且帶走了家中錢財。

  “你們是哪一日遇害的?身旁可還有別人跟隨?”

  “這個月初二,我帶了兩個貼身服侍的小丫頭,她二人也被劉大殺了,我們三個都被扔在馬車里,一把火燒了,她二人進了那束光,我不肯,便帶著孫兒留下了。”

  “劉大沒有將孩童一起燒了?我換個問法,孩童是看著馬車起火的?”

  吳晨仍然閉著眼,孩童在點頭,他沒看到,但是沒聽到聲音,他便知道應是在點頭,不然定會反駁。

  吳晨又問:“劉大用何物殺了你們?”

  “匕首。”

  吳晨點頭說:“也就是說,劉大一開始并沒有想殺孩童,他殺了你們,取走金銀細軟,燒了馬車,本想帶著孩子一起離開,但孩子哭鬧不止,在他懷中使勁蹬踏,劉大一怒之下才將孩童摔倒地上。”

  “紅哥,當時可是這樣?”老婦人問。

  “他要抱我走,我喊著要祖母,還撓了他……”

  吳晨心中有數,又問:“這個月初二你們遇害,也就是剛過去五日,你與我說實話,此次出行是否背著家里其他女眷?是否將家中金銀都帶來了?”

  老婦人說了一聲‘是’

  吳晨又問:“從臨山縣到你們遇害之地,你們走了幾日?”

  “剛剛兩日。”

  吳晨點頭說:“若是劉大殺完你們回去,沒有了馬車,也只能步行,現下怕是剛剛回到臨山縣,你仔細將你家住在臨山縣什么地方,劉大的長相,家中還有哪些人,細細說來。”

  老婦人趕緊一一道來。

  吳晨聽罷說:“劉大應是跟你家中某個女眷關系匪淺啊,你們等著,我這就安排捉拿劉大的事。”說完,轉身下了馬車。

  他命人叫來馮威,將陳忠給他,用來調動路經州府縣衙配合的木牌遞給馮威說:“我眼下有個案子,需要你派人手持令牌,快馬加鞭去趟臨山縣,務必將人犯捉拿歸案!你可有帶著筆墨?”

  馮威都聽蒙了,想著剛才還大力勇士呢,怎地轉眼又斷案了?

  可吳晨偉大的形象已經深深植入馮威幾人的大腦,他也沒多問,只說帶有筆墨。

  吳晨說:“這樣,上我的馬車,我說你寫!”

  吳晨對自己的毛筆字還是有數的,他倒不怕獻丑,他怕耽誤抓人。

  馮威命人準備好筆墨紙硯,油燈,跟著吳晨上了車。

  大頭終是被推醒了,他很不高興,坐到老婦人身旁,歪著腦袋,在吳晨看來和孩童基本上是大頭挨著半頭,大頭又睡了。

  吳晨覺得眼不見為凈,專心與寫作,不是,訴說。

  ……

  寫好之后,馮威立刻命人帶著令牌快馬加鞭去了臨山縣,臨行前吳晨再次將劉大的長相描述了一下,又囑咐那名兵士:“一定要看著縣衙官員查辦此案,直到抓到人,再帶著王家人到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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