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77章 转起来了_三国:我才不想在乱世谈恋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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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换而已。

  边郡子弟确实容易选上骑士,其中良家子出身的甚至有机会被调去雒阳加入羽林军。

  作为本地人,他们对家乡和周边胡人的地理风情知根知底,加之骑射俱佳,一旦保家卫国,就是边军的中坚力量。

  从军的条件也很简单,只要满足弓马娴熟即可。

  其中弓箭是最为重要的作战手段,也是边军主要的日常训练内容,每年秋天会举行一次射箭考试,称为“秋射”或者“都试”,一般在八月中举行。

  射试要在十二支箭中命中六支才算合格,称为“程”或者“当”;低于这个数字则需要解释,称作“爰书”;射中六次以上的,便在考绩上记“劳”,每超出一箭记劳十五日,积劳可得升迁。

  马他搞不到,弓箭还是好弄的。

  从此,吕布出门放牧时,身上会带上弓箭。

  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天赋,这很不公平。

  比如炸裂的身体天赋,比如超出常人的时间.这方面,具体的可以去问严氏,毕竟男人不能自吹自擂。

  但射箭上的天赋之高,实在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。

  起初他放牧回家,偶尔带回来羚羊和狍子这种草原上常见的猎物,妻子严氏对此表示很开心,家里不仅从此不缺吃的,还多有剩余。

  自吕玲绮断奶开始,就没缺过肉吃。

  随着几年,吕布越发熟悉这项技艺,事情很快就发展到,他所到之处,目视范围内的猎物全部无处可逃,能活下来的唯一原因就是他实在装不下了。

  他带回家的东西逐渐稀奇古怪起来。

  比如一只身子洞穿的鹰。

  “这玩意有啥用?”严氏问他。

  “给妹妹玩吧。”,吕布默默把死鹰放在吕玲绮手上。

  “那这个呢?”,严氏又指着一条尾巴被钉住,还在吐信子的蛇,“也是给妹妹玩的?”

  “我玩,我玩”,吕布陪着笑把蛇装进袋子里。

  他看起来大体上还是个少年的样子,只是开始长出浅浅的青胡茬。

  此时的牧民吕布已经是县里个小有名气的猎人,只要日子这样继续过下去,存够钱买匹不错的马看起来并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。

  至于从军?

  严氏不让,他便不去想这件事了。

  这也是吕玲绮最快乐的一段童年时光,父亲每天都能给她带回来一些寻常男孩子梦寐以求的小玩意儿。

  嗯,活的。

  女孩子本来就发育得早,她的身段很快抽条,比同龄的女孩子高出一大截。

 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,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,凭着一手神射,吕布去哪里都不会饿着一家子人,他们或许可以成为九原县一个不错的猎户家族。

  直到一天,吕布什么也没带回来。

  还是个孩子的吕玲绮慌了——父亲的身上沾了好大一片血。

  妻子严氏大惊失色,忙问他是怎么回事。

  “遇到了一小群狼”,吕布的表情无比冷淡,若无其事地脱下衣服,“箭用完了还有几个畜生不退,我便用弓弦把它们一个个全勒死了。”

  严氏一阵后怕,吕玲绮则由于视角问题,清楚地看到父亲的腿在微微颤抖。

  后来她才知道,人在极度兴奋的时候,才会这样。

  “我想好了”,他伸出混着狼血和自己血的手,话中带着无可置疑的威严,“我要从军。”

  严氏这次没有再说什么,转身为他收拾行李。

  进入军中的吕布博得了偌大的名声,并州军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
  每年秋射,都有无数男儿等着看他出场,表演百发百中的神迹,偶有北匈奴南下打草谷,都是九原吕奉先收割生命的舞台。

  弓响,人落。

  平日里边军将士需要学习认字,用以写“日迹簿”以记录敌情,也就是所谓的“谨侯望”,吕布也学得不赖。

  至此,可谓文武双全。

  新任刺史丁原兼任骑都尉之职,听闻九原吕奉先的大名,亲自北上到军中邀请他。

  命运的齿轮就此开始转动。

  吕布字奉先,五原九原人也。以弓马骁武给并州。刺史丁原为骑都尉,屯河内,以布为主簿,甚见亲侍。——《后汉书刘焉袁术吕布列传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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