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章 糜竺_三国:我才不想在乱世谈恋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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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选部尚书,毛弘作为新一代八分书法的高手,来自己门下做个食客,还是有收藏价值的。

  听到这话,毛弘汗也不出了,他满饮一樽,大笑赞道:“子仲真君子也!”

  糜竺却站起身,走到窗边遥望远方的上林苑,只觉秋风萧瑟,自己身如落叶,不知该何去何从。

  身后美婢以为糜竺陷入沉思,正要上前给主人披上大氅,却见糜竺指着楼下道:“把那个戴熊皮帽子的壮士请来一叙!”

  嗯,还是先收集手办.我是说招揽食客比较重要。

  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比起来,徐嘉树都要显得更高大,更白净,在人群中格外醒目。

  “诗云:硕人俣俣,公庭万舞。有力如虎,执辔如组。”真正面对面,糜竺出声赞道:“没想到能见到如此璧人,在下徐州糜竺,可以称呼我为子仲。”

  璧人,是指此人仪容美如璧玉。

  别误会,糜竺的取向没什么问题,只是收藏癖又犯了而已,不然他家里也犯不着白养那么多僮仆和食客

  徐嘉树也好奇地打量着糜竺——这就是那个刘备的吉祥物大舅哥?

  早知道自己当初就多玩玩三国志了,现在竟然一时想不起此人的属性,只记得政治貌似八十出头的样子

  但是再怎么忘,糜竺是刘备的大舅哥加天使投资人这个身份,徐嘉树还是知道的。

  这是条大腿!

  “咳咳.叫我子茂就可以了。”

  在古代,汉族男子二十岁冠礼,女子十五岁笄礼后,不便直呼其名,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,称之为字,以表其德,人际交往为表尊敬,必称其表德之字,后称字为表字。

  子茂,便是徐嘉树给自己取的表字了。

  互通姓名之后,糜竺见徐嘉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,以为是自己的排场太大,让这位壮士有点局促。

  他轻轻一挥手把婢女们屏退到门外,亲自给徐嘉树倒上一杯酒,“且先饮此杯,去去秋寒。”

  不像那些高高在上的士族,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,很难获得他人的人身依附,只能靠施恩救济,推心置腹这一套。

  徐嘉树一饮而尽,忍不住砸吧砸吧味道——糜竺的酒已经是这个时代的天花板了,但也只是杂质没那么多,受限于发酵工艺,度数是远远不够看的。

  “好壮士!”糜竺眼前一亮,又俯身亲自给徐嘉树满上,“且再饮一杯!”

  如此数次,糜竺甘愿为初次见面之人俯身斟酒,没有丝毫不耐烦,气度令人心折,若徐嘉树真是个平民出身的壮士,恐怕几个回合就要被他拿下了。

  可惜糜竺碰到的是一个现代人。

  “好了好了.”

  徐嘉树连忙推辞,倒不是酒量不够,实在是这玩意度数太低,喝着没什么劲,而且他也很不习惯这种被人当成“壮士”的感觉。

  所谓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。

  “子茂来此,可是想入鸿都门学?”糜竺试探道。

  徐嘉树可不知道这地方现在已经人人唯恐避之不及,他点点头道:“不知子仲有何教我?”

  糜竺随后几句话便把鸿都门学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,劝告道:“别看现在还人来人往,等士人彻底掌权,只怕要将此处夷为平地,以泄他们心头之恨。”

  说罢,糜竺观察徐嘉树的反应,却见他面色如常,心里又暗暗对徐嘉树多了几分敬佩,光就这份拿得起放的下的豁达,就比徘徊不定的自己强。

  这是个人物。

  “不如子茂留在我这里,也好准备考试,若是鸿都门学逃过此劫,再入学也不迟。”糜竺提议道。

  “固所愿也,不敢请耳!”

  徐嘉树也不推辞,糜竺可是自己见到的第一个历史人物,名声也相当不错,有这样的大腿,没理由不抱。

  不过话说回来,糜夫人今年几岁来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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