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91章 爬山_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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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愈是这样,不愈是对他的行动有利么?

  继续前进。

  不必停留。

  跟着前面那6个人走就行了,虽然林凡尚不知那帮人究竟是敌是友,但是,有一点林凡可以肯定,那剩下的6个人,此时踏上的绝对是一条不归路。

  林凡用屁股使用概率学也知道了,像他们这支小队,还未接近目标,已经先行损失了一半的队员,当他们终于攀上这座高耸入云的峰顶时,极大的概率又会减员——起码减掉一两个,那么,当他们下到山那边时,还能剩下多少士气和战斗力呢?

  值得怀疑。

  而且。

  就算剩下的四个人有战斗力,他们又如何进入M国人重兵把守,层层设防的研究基地呢?

  估计。

  到时候,这帮人最多也就是突破外围的防御,就得全部交待在这儿。

  林凡如此一推理,实在感觉前面的那6个人性命堪忧。

  可是。

  那是别人的事,与他无关。

  而当下要做的则是,老老实实往山,路,还是要一步一步走的。

  再往上走一截路,眼看,又到黄昏,而林凡面前,已经出现了一些似化未化的白雪,他站在一块鹰嘴般的石头后面,舒了舒腰,看看山下。

  山下,那些原本高大无比的参天大树,此时落在他的眼里完全成了一道灰色的薄条。

  而那些低矮的灌木,则变成了一道黄色的束腰。

  林凡深深吸了一口气,小小的感慨了一下。

  这里。

  真是一山有四季,十里不同音。

  似乎,就连前方突然从雪地窜出来的一只长耳朵红眼晴的大白兔子,也叫得让林凡觉得分外可喜呢。

  林凡悄悄猫下腰去,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,用了一个破天甩的手法,“呼”的一下就将石头朝那只兔子掷了过去。

  正中兔头。

  林凡一石头,就将那只嫌命长的兔子砸死了。

  到嘴的美味,怎能放过?

  林凡捡回来兔子,看了看,又掂了掂,嘿嘿傻乐。

  这只兔子,足足有五六斤重,等下把它加工一下烤熟了,足够林凡吃上个一两天的。

  不错。

  林凡立刻去弄来许多柴禾,然后,在地上挖了个地锅,在里面烧起火来,不一会,就将地锅烧得滚烫。

  与此同时,林凡也已经将那只倒霉的兔子掐头去尾,该去的都去掉,加工出来了。

  然后,林凡看看左右,发现没什么好东西用来包兔子,于是,他转了转眼珠,直接将兔子皮包在了兔子肉上,嘴里还一个劲喃喃自语道:“唉!

  真是没办法,出门在外,实在是太难了,该将就的,我看,就勉强将就一下吧。”

  说完。

  林凡将兔子小心翼翼放进了地锅中,将那些烧得滚热的草灰先在兔子身上盖了厚厚一层,然后,再盖上点土,最后,林凡在地锅上面烧起火来。

  一烧,就烧了足足一个小时。

  烧得周围那些能烧火的东西差不多都被林凡烧光了,土锅里,也一阵阵往外冒那种肉在油锅中被煎黄煎香的味道了,林凡才停下手来。

  他吧嗒着嘴巴,还未开锅,口水先流下来了。

  如果拿他跟前面那6个人相比的话,此时的林凡哪里像是来执行生死任务的,看上去,他倒像是专门起来体验人生的。

  不过。

  也对。

  他这也算人生的一种别样体验。

  只是。

  一般人可做不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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