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碰到那份温暖,就不由自主地想要黏上去。
“走得急,一下就忘了。”阮夜笙恍惚地说。
这回奚墨似乎有些拘谨,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帮她戴,只是盯着她看。
阮夜笙在奚墨的注视下,乖乖将手套戴好。
这手套是英伦编织风格,她在奚墨面前张开双手,十个手指头蜷起来,又张开来,有些俏皮:“报告,已经戴好了,请领导放心,以后一定谨记领导教诲,出门就戴手套,坚决取得双手保卫战役的胜利。”
奚墨用眼角斜了她一眼:“赶紧走。”
阮夜笙笑着跟在奚墨身边,挨着她,就像是挨着冬日里唯一的温暖来源。但她也不敢去挽奚墨的手臂,只是与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的一段距离。
走了一阵,阮夜笙说:“我是没想到你会‘亲自’来逛超市。”
奚墨:“……”
她看到阮夜笙眼中的神情,知道她又笑她了,说:“你看你说的什么话。这几个月我一没助理,二经纪人也不在边上,什么都得自己来,比你去超市勤快多了。”
“那能一样吗?”阮夜笙越发想笑:“你这是迫不得已,跟我换过来了,必须得顶着我的脸出去。反正我在扮演你的这段时间,就没去过超市,什么都由助理准备好了,可想这是你平常的生活状态。”
奚墨冷哼一声:“以前我也去过很多次超市的。”
“什么时候?”阮夜笙问。
“拍戏的时候,有些戏份要在超市进行。”奚墨一脸严肃:“我在超市体验过生活,还观察过别人逛超市时的神态动作,不然我怎么拍戏?”
“哇哦,好厉害。”阮夜笙夸张地称赞她。
奚墨:“……”
阮夜笙快要笑倒在她身上,却又不敢倒,这回正正经经问她:“那你最近一次,只是因为出于自己的生活需要,要去超市买东西,是什么时候?”
奚墨沉默。
阮夜笙也料到了。
普通人永远都想象不到,那些真正家世显赫的人家,与“普通”二字中间横亘的霄壤之别。
奚墨外出拍戏,有助理和路清明,在自己家有兰姨,在奚家庄园里,有照顾她爸生活的周婶,还有庄园里的其他帮佣,甚至连她母亲墓地所在的别墅里,她若过去小住,那边也有专门打理别墅的人。她的确不需要去超市采购,她身边的人都会帮她事无巨细地准备好。
诚然为了拍戏,奚墨走过很多地方,甚至连疯人院都去过,她绝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,面对她的工作,她很能吃苦,而一位精益求精的演员,本就要付出常人无法企及的艰辛。
她在人世间学习众生百态,并将它们融入自己的演技中。
但她去那些地方,只是为了拍戏的需要,而不是因为她自己的生活。
过了好一会,奚墨才说:“那就不算是最近,是……大学的时候。”
阮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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